要打官司,还要了解应该向什么级别的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四级法院各自都有我们的级别管辖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⑴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⑵觉得应当由自己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⑴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⑵重大涉外案件;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除去最高、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很多的普通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直接到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去告状,即便去了也没用,由于普通的一审民事案件,不归他们处置。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10-30 诉讼成本交纳标准是什么样的
- 09-25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如何写
- 09-25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 09-07 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 08-13 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 08-12 法庭辩论有什么程序
- 08-08 打官司原告不需要举证的几种规定有什么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