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窃罪的主观认定有几种
在对偷窃犯罪进行定性剖析时,大家主要关注以下两种状况下主客观要点的评价。
第一,其行为动机需要是出于非法占有些强烈欲望,也就是说,行为人明了解财产并不是自己,却仍然试图将它据为己有。
第二,行为人需要拥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他了解地认识到自己的作为将会致使别人财物遭到非法侵占,并且主动追求并积极促成这一恶劣后果的实质性达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我们的行为会发生风险社会的结果,并且期望或者放纵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偷窃罪的主体有什么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此,我需要指出,偷窃罪的主体是典型例行犯罪的犯罪主体,即有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家在具备行为能力的有效年龄段内推行犯罪行为就能被视为明确的犯罪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偷窃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只须涉及的金额到达肯定的规范,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实行罚款手段;
在数额巨大的状况下,或涉及更为紧急的犯罪情节,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将随着罚款;
假如数额特别巨大,或涉及极其恶劣的犯罪情节,那样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遇见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迅速找到专业、适合的律师,1对1深度交流法律需要,3~15分钟获得解答!
3、偷窃罪的主观表现有哪些
偷窃罪在主观方面体现出的一般是明确的故意犯罪态度,且这种故意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紧密相连。所谓直接故意,便是指行为人明确获悉我们的某些行为将致使对社会产生风险的紧急后果,却仍然期望或者放纵如此的结果可以发生。对于偷窃罪来讲,行为人有意识地意识到了他或她秘密窃取别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他们还积极地去推进和达成非法占有别人财产这个最后的犯罪目的。除此之外,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念不只包含了排除权益人对财产的正常控制,还涵盖了根据财物所具备的经济价值来用或者处分该物件的意愿。当然,非法占有并未必非要永久性地剥夺所有者对该物品的所有权。事实上,短期、临时性的非法占有亦大概构成偷窃罪。总的来讲,在判断此类事件的主观方面时,大家需要综合评估行为人的认知水平、内心意图与具体的行为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原因。
在对偷窃犯罪进行定性剖析时,大家主要关注以下两种状况下主客观要点的评价。第一,其行为动机需要是出于非法占有些强烈欲望,也就是说,行为人明了解财产并不是自己,却仍然试图将它据为己有。第二,行为人需要拥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他了解地认识到自己的作为将会致使别人财物遭到非法侵占,并且主动追求并积极促成这一恶劣后果的实质性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