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责任及影响
关于无效及可撤销婚姻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因为该婚姻从成立的那一刻起便丧失了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这段关系中并不拥有合法的夫妻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第二,若在此期间内生育了子女,那样这类孩子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约,享有作为爸爸妈妈子女的应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假如在这段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遭遭到了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他们进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可撤销婚姻一般都有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主要包含因遭到强制或压迫而缔结与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本应告知另一方其重大病情而未尽告知义务的状况下所缔结的婚姻。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一般从强迫行为结束后的第一年开始算起。以下是对于可撤销婚姻的详细说明:
1、具体的可撤销婚姻的情景主要如下:
第一,由于逼迫而缔结婚姻的,遭到逼迫的那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寻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应该是从被迫行动停止之后的第一年开始计算。若是因为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而引发的婚姻无效争议,则解除强制手段后的第一年内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求便符合法律需要。
第二,假如某一方患有重大的疾病,他们应该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向另一方披露我们的病情。若未能如实披露,那样另一方有权在自发现或者应当已经发现可撤销婚姻缘由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2、关于“胁迫”的概念:此处的“胁迫”一词,一般来讲有两种状况:
1.其中一种是通过非法方法使得别的人在将来可能遭受损害,从而使得某人感到恐慌。这种损害可能与生命、身体、财务、荣誉、自由、健康等方面有关联,而且这种损害需要是很紧急的,以至于可以使受害者感到极度恐惧。举例来讲,譬如有人通过威胁不和其结婚就会伤害他们的外貌来强迫他们与其结婚等等类似的情形。
2.另外一种是直接对别的人推行非法行为,给某个人带来一定量的损失,然后借助这个重压去迫使那个人结婚。这类直接损害既可能是对身体的损害,如绑架等行为,也会是对精神的损害,如造谣中伤等行为。
3、为此,当事人想要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话,可以参照下面这类步骤:
申请人需携带好我们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明等有关材料,亲自前往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的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民政部门将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状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检查。
假如经过审核确认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倡导成立,民政部门将会宣布废除原来的婚姻关系,并收回双方所持有些结婚证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可撤销婚姻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判
在涉及到可撤销婚姻的状况中,提起诉讼请求时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决遭到很多原因影响。一般来讲,法院的评判依据主要包含多个方面:1.是不是拥有法定撤销婚姻事由,比如遭受威胁或欺骗等不当行为。2.考虑双方之间的感情真实状况与稳定程度。3.检查是不是存在一同拥有些财产及债务。若有一方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可撤销事由,并且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没办法挽回,那样法院非常或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置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等事宜。然而,最后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结合具体事例的实质状况进行全方位剖析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撤销婚姻与提起离婚诉讼是两种不一样的法律程序,其所产生的法律成效和所需满足的条件亦各不相同。
可撤销婚姻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影响深远。一旦婚姻被撤销,它自始便没办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此期间生育了子女,子女仍依法享有爸爸妈妈子女的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若无过错方在婚姻期间遭受损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过错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