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窃罪的后果会有什么
偷窃后果包含刑事制裁和社会干扰。刑事制裁依案情要点定罪量刑。数额较大或情节恶劣,处三年以下有期等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紧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紧急,处十年以上有期甚至无期,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偷窃罪的减刑条件有什么
偷窃罪的减刑权益应怎么样争取
关于偷窃罪减刑事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若其在实行过程中,可以严格遵循各项监规,积极同意教育改造,且充分展示出真实的悔过意愿与好的表现,或者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有显著的立功行为,那样这类人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刑处置。
然而,若犯罪分子存在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则需要给予减刑:
(1)成功阻止别人推行重大犯罪活动;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状况属实;
(3)在科技革新范围获得了要紧成就,如创造创造或重大技术改革;
(4)在平时生产、日常,舍己为人,救助别人生命安全;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时,表现出色,发挥重点用途;
(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行期间,假如认真遵守监规,同意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创造创造或者重大技术改革的;
在平时生产、日常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将来实质实行的刑期不可以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根据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实行的犯罪分子,缓期实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二十五年,缓期实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二十年。
3、偷窃罪的减轻从轻处罚具体状况
在司法实践中,断定偷窃罪的减轻或从轻处罚时常常会考虑多种具体原因,譬如:犯罪行为的害处性相对较小、犯罪者积极主动地退还所盗赃物、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获得受害方的谅解、初次触碰法律红线、无意犯罪、有自首行为、立下显著功绩等等。而法院则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条约,如第六十七条(自首)与第六十八条(立功)来对上述情节进行综合评估与考量。举例来讲,假如犯罪分子在推行犯罪之后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交代我们的罪行,那样这就构成了自首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反之,假如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据此获得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将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学会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防止特别紧急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偷窃罪的后果主要包含刑事处罚和对个人声誉、职业进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在刑事处罚方面,会依据偷窃的金额、情节等原因来定罪量刑。通常来讲,偷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