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职员不去违不违法
公司搬迁职员不愿前往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1.职员与公司之间是基于劳动合同打造的雇佣关系,而劳动合同的履行总是遭到多种原因的影响。
2.当公司因经营需要或其他合理缘由进行搬迁,致使职员的工作地址发生变化时,职员有权依据个人状况选择是不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3.若职员选择不去新地址工作,这并不是其违反了法律规定,而是基于个人意愿与劳动合同内容的匹配度做出的选择。
这种选择可能引发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等问题,需要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2、公司搬迁职员不去可解约吗
找法网提醒,公司搬迁职员不愿去时,公司可在肯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1.依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且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这里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搬迁致使的工作地址变更。
因此,在职员不愿前往新工作地址且双方没办法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状况下,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搬迁解约职员的条件
公司搬迁解约职员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这是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首要条件条件,即公司搬迁致使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原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
2.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的状况下,公司应与职员进行协商,尝试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若双方没办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则公司可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公告或支付补偿: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要紧手段,也是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