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胜诉一直不实行会如何
欠钱被起诉胜诉后,假如债务人一直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
1.一旦申请获得受理,法院将向债务人发出实行公告,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判决。假如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这类手段包含但不限于查看、冻结、划拨被实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实行人的收入,与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实行人的财产等。
因此,欠钱被起诉胜诉后不实行判决,将会面临法院的强制实行手段,甚至可能致使财产被查封、拍卖等紧急后果。
2、申请强制实行所需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申请强制实行需要筹备以下材料:
1.需要提交一份强制实行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加盖公章(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捺手印(如申请人为自然人)。
2.需要提供证明申请实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与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申请实行非法院法律文书)。
3.还需提供具备强制实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与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实行人住址、联系方法等材料。
4.假如已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手段,还应提交采取保全手段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这类材料的筹备是申请强制实行的首要条件,也是法院审察是不是受理申请的要紧依据。
强制实行有什么具体手段?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人民法院在强制实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手段:
1.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实行人的存款。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看问或审察追问被申请人的存款状况,并依据需要采取冻结、划拨等手段。
2.扣留、提取被申请实行人的收入。假如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实行人的财产。假如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这类手段的推行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得到切实实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觉得实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权向负责实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请求法院进行审察和处置。